存量境外券商账户清退时间表
富途、老虎、长桥等存量账户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两年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内渠道将全面关停。这是一份按绝对月份倒排的行动清单, 不是「再等等看」的观察建议。
清退是一个有固定截止日期的项目,不是一条等通知的新闻。最关键的判断只有一句:在境内渠道关停之前,你还有能力决定什么时候卖、卖完把钱放在哪里、在哪一年申报;关停之后这三件事都不再由你决定。
动手之前,先确认这三件事
这三条最容易在开始之后才被发现,而每一条都会改变你的执行顺序。
官方口径很明确: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股票与基金不会被强制清理,也不会被强制平仓,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这意味着清退的主动权在你手上。但也正因为没有「系统替你处理」这一步,一旦境内渠道关停而你仍有持仓,实际结果就是被动长期持有——账户还在,只是你再也无法决定什么时候卖。
关停日期是固定的,但真正会卡住你的是出金通道与申报窗口:大额跨境入账会触发银行合规复核,需要完整凭证才走得通;而境外所得必须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办理汇算。把主力仓位留到 2028 年处理,等于让这两件事撞在同一个时间窗里。
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未获批准在境内展业这一行为,而八部门方案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香港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把持仓换一家券商继续在境内操作,性质没有变,也不会因此变得合规。需要先解决的是账户与资金的落点,而不是寻找一个看起来更宽松的入口。
关键日期
时间线全部有公开文件或多源报道支撑,每一项都标注了来源,可逐条核对。
| 日期 | 发生了什么 | 对你的账户意味着什么 | 来源 |
|---|---|---|---|
| 2022-12-30 | 证监会明确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的性质,取缔增量非法业务,禁止其招揽境内投资者与开立新账户 | 内地新开户通道自此时起已关闭,整治不是 2026 年才开始 | 新华社 |
| 2026-05-22 | 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等 8 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设置 2 年集中整治期;同日证监会对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 清退从「行业风险」变成有文件、有期限的确定事项 | 新华社 / 央广网 |
| 2026-05-22 | 香港证监会发出通函,列明为内地投资者开户与维持客户关系的额外措施: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账户、关闭零结余不动账户、新开户须取得书面声明、结算与资金提存须通过客户本人名下合资格银行账户;香港金管局同日通函,要求倒查 2023 年 1 月起的可疑账户 | 「零结余 + 12 个月无活动」的账户可能被直接关闭,长期不用的账户不再等于安全 | 新华社 / 福建商务厅转载 |
| 2026-06-04 | 富途公告: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北京时间)起,内地暂停股票等所有品种的买入(开仓)交易,暂停资金转入服务;卖出(平仓)与持仓查询不受影响,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受影响 | 「只出不进」正式落地,账户从交易账户变成退出通道 | 央广网 / 上海证券报 |
| 2026-06-10 | 香港证监会以「你问我答」重申:香港持牌公司可继续为中国内地投资者开立新账户,但须符合全部开户规定(KYC、客户尽职审查、取得所需声明、指定银行账户);可继续为现有内地客户提供服务,前提是有关服务并非在内地境内提供;八部门方案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香港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 | 合法与非法的分界线是「服务在哪提供」,不是「客户是哪里的身份」——这条同时适用于香港以外的机构 | 上海证券报 |
| 2026-06-15 | 艾德证券等香港券商陆续发布同类安排,暂停向受影响客户在内地提供买入与存入资金服务 | 整治范围不限于被点名的三家,其他机构的存量账户需要单独确认自身安排 | 中国经济网 |
| 2028 年 5 月 | 2 年集中整治期满,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提供交易等服务 | 境内渠道关闭后,账户本身不被强制注销,但在境内将失去操作与处置能力 | 新华社 / 证券时报(具体日期以券商公告为准) |
按月倒排:七个阶段
阶段划分按绝对月份,不依赖本页更新——你只需要对照当前日期,找到自己应该在哪个阶段。
| 阶段 | 时间窗 | 这个阶段要完成的事 | 完成标志 |
|---|---|---|---|
| 阶段 1 · 盘点与权限确认 | 现在起 2 周内 成本:无直接成本,约 1–2 小时 |
| 手上有一份完整的持仓与成交清单,且能明确说出账户当前被限制了哪些功能 |
| 阶段 2 · 打通出金通道(最关键的一步) | 2026 年内完成 成本:测试性小额手续费,通常几十元人民币量级 |
| 已经完整跑通一次小额出金,而不是「理论上可以出金」 |
| 阶段 3 · 先处理最难卖的资产 | 2027 年上半年 成本:券商佣金(多数为零佣金),分批操作的时间成本 |
| 难处置的仓位已经清空,账户里只剩下流动性好的主力持仓与现金 |
| 阶段 4 · 收尾主力仓位,并核对税务年度归属 | 2027 年内 成本:电汇费与结汇价差,视路径而定 |
| 持仓基本清空,且能说清楚每一年度的盈亏与对应凭证放在哪里 |
| 阶段 5 · 办理 2026 年度境外所得汇算 | 2027-03-01 至 2027-06-30 成本:按实际所得计税;亏损年度不产生税款但仍有申报价值 |
| 2026 年度申报完成,凭证已归档 |
| 阶段 6 · 清零核对与销户 | 2028 年 5 月关停前 成本:无 |
| 账户余额与持仓均为零,全部凭证已归档 |
| 阶段 7 · 办理 2027 年度汇算(注意窗口重叠) | 2028-03-01 至 2028-06-30 成本:按实际所得计税 |
| 2027 年度申报完成,清退与申报两条线都已收口 |
先卖哪个:按持仓类型的处置优先级
清退的常见错误是「从最赚钱的开始卖」。正确的顺序是按处置难度排——难卖的必须留出最长的时间窗。
| 资产类型 | 处置顺序 | 为什么排在这个位置 | 注意事项 |
|---|---|---|---|
| 融资 / 杠杆仓位 | 先处理 第 1 优先 | 账户处于受限状态时,你无法主动加仓或补保证金,市场不利时可能被动平仓在最差时点 | 先降杠杆再谈收益。这一步的优先级高于任何择时判断 |
| 期权 / 权证 / 结构性产品 | 先处理 第 2 优先 | 有明确到期日,到期可能归零;且部分品种能否继续平仓取决于券商安排 | 先向券商确认这类品种是否仍在可平仓范围内,不要默认能等到到期 |
| 成交清淡的小盘股 | 先处理 第 3 优先 | 集中出货会明显砸低成交价,需要更长的卖出窗口才能卖出合理价格 | 从流动性最差的一只开始,先把最难卖的解决掉 |
| 港股 / 中概股主力仓位 | 接着处理 第 4 优先 | 流动性较好,可以分批卖出,时间弹性相对大 | 留足 2–3 个季度分批,不要全押在某一个价位上 |
| 美股大盘股 / 宽基 ETF | 可以放后面 第 5 优先 | 流动性最好,最容易处理,可以放到后面 | 仍然要分批,避免单日大额成交造成不必要滑点 |
| 现金与未到账股息 | 可以放后面 最后统一转出 | 股息可能在账户被限制后仍会入账,需要确认出口仍然存在 | 关停前确认没有股息 / 权益会落到一个已经无法出金的账户里 |
| 碎股 / 零股 | 接着处理 销户前核对 | 由分红再投资、送股或拆股产生,最容易被遗忘 | 销户前逐一核对,遗留碎股在关停后几乎无法处理 |
卖出时点决定申报年份
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层时间约束:关停是一次性动作,但税务申报按年度发生,而两个窗口会重叠。
| 卖出时点 | 对应的申报义务 | 申报窗口 | 要点 |
|---|---|---|---|
| 2026 年卖出 | 计入 2026 年度境外所得 | 2027-03-01 至 2027-06-30 办理汇算 | 年度内产生的盈利与亏损安排在同一年度内核算,跨年度不能结转 —— 所以别把亏损留在今年、盈利拖到明年 |
| 2027 年卖出 | 计入 2027 年度境外所得 | 2028-03-01 至 2028-06-30 办理汇算 | 申报窗口与关停时点重叠。这是把主力仓位提前到 2027 年内处理完的核心原因 |
| 2028 年 5 月后仍有持仓 | 境内渠道已关停 | 无法在境内操作,需另行安排 | 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但在境内失去处置能力,实际结果等同于被动长期持有 |
税务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与《国家税务总局 2020 年第 3 号公告》原文为准。本页只做信息整理,不构成税务建议。
最常见的六个卡点
这些不是理论风险,是清退过程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六类问题。遇到时先看「真实原因」。
| 你会遇到的现象 | 真实原因 | 怎么解决 |
|---|---|---|
| 以为账户还能像以前一样用,下单时才发现被驳回 |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买入(开仓)与资金转入已被暂停,只保留卖出与转出 | 先登录确认当前权限,按「只能减仓」的假设重排计划,不要按旧习惯做交易安排 |
| 出金时被银行要求说明资金来源与用途 | 大额跨境入账会触发银行的合规复核,不是针对你个人 | 把券商对账单、卖出记录、完税凭证整理成从开户到出金的完整凭证链,一次性提交,避免反复补件 |
| 想把持仓转到另一家境外券商「换个地方继续做」 | 整治对象是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这一行为;方案要求同样适用于香港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机构 | 转仓不改变性质,也不解决合规问题。应先把账户与资金的落点安排好,再判断是否需要其他合规渠道 |
| 长期不用、余额为零的账户突然被关闭 | 香港金管局要求关闭零结余且长期无活动的投资账户,并倒查 2023 年 1 月起的可疑或伪造文件账户 | 有意保留的账户要保持正常使用与合理余额;不确定是否保留的,直接纳入清退计划 |
| 收到「可以继续开户」「能帮你保住账户」的付费服务 | 方案明确将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列为整治对象 | 这类服务本身违法,且多数是借整治实施的诈骗。任何要求提供账户密码或代为操作的要立即终止 |
| 一直拖着,想等关停公告出来再集中处理 | 关停时点是固定的,但券商客服、银行合规复核与出金通道的处理能力不会等到最后一天才紧张 | 把清退当成一个有截止日期的项目按月倒排。越晚启动,越容易在流动性、出金与申报三个环节同时遇阻 |
警惕借清退实施的骗局
整治期间出现了一批以「帮你保住账户」「优先出金」为名的付费服务。它们的共同点是: 声称能做到一件券商和监管都没授权任何人做的事。
| 你可能听到的说法 | 实际情况 |
|---|---|
| 「有内部渠道,可以帮你快速出金 / 优先出金」 | 出金只取决于券商流程与银行合规审核,没有任何「优先通道」。提出这类说法的人拿不到任何权限,只会拿走你的手续费 |
| 「可以帮你重新开户 / 恢复买入权限」 | 境内不再有可开立的新通道;方案明确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列为整治对象,这类服务本身违法 |
| 「提供一整套居住证明材料,包过审核」 | 香港证监会要求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账户,金管局同时倒查 2023 年 1 月起的开户记录。用伪造文件补资料会让账户被强制关闭,且这个后果不可逆 |
| 「把账户交给我们代操作,保证帮你卖在好价位」 | 交出账户控制权的风险远超清退本身。账户内的资产是你的合法财产,代操作方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义务 |
| 「付咨询费就给你最新的官方解读和操作时间表」 | 方案原文、券商公告与税务口径都是公开信息。本页列出的来源全部免费可查,不需要为「解读」付费 |
常见问题
- 存量账户会被强制平仓或强制注销吗?
- 不会。监管口径明确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及股票、基金等资产不会被强制清理,也不会被强制平仓。这一条是明确的官方表述,可以放心。
- 现在这些账户还能做什么?
- 只能卖出(平仓)与转出资金,不能买入(开仓)、不能转入资金。以富途公告为例,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暂停股票等所有品种的买入交易与资金转入,卖出与持仓查询不受影响。其他机构的具体开关时点可能略有差异,需向自己的券商确认。
- 2028 年 5 月之后还能登录吗?
- 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届时在境内将无法通过原有渠道交易与操作账户。账户存在但无法操作,实际意味着失去处置能力,所以不宜拖到那个时点再规划。
- 必须把持仓全部卖掉吗?
- 方案没有要求强制清仓,也没有强制平仓安排。但在境内失去操作能力之后,你实际上无法再决定何时卖出,等于被动长期持有。是否全部卖出取决于你的资产安排,但「拖到失去处置能力」不应是默认选项。
- 把账户转到另一家境外券商可以吗?
- 不建议,也不解决合规问题。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未获批准在境内展业这一行为,而八部门方案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香港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机构。转仓后继续在境内操作属于同一性质。
- 卖出之后的资金怎么回到境内?
- 按个人结汇规则分批办理,资金应落到本人同名账户。银行在大额入账时会做合规复核,建议保留券商对账单、卖出记录与完税凭证,形成从开户到出金的完整凭证链,避免反复补件。
- 卖出后要在什么时候交税?
- 境外投资所得按 20% 税率计税,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办理汇算清缴。美方对股息已预扣的税款可凭 1042-S 等凭证抵免,需要在申报时主动提出。本页只做信息整理,具体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与政策原文为准。
- 交易记录要保留多久?
- 至少 5 年。交易记录、对账单与完税凭证共同构成资金来源与计税基础的证据链,在银行结汇复核或税务核查时都会用到。记录不全时会处于非常被动的位置,而现在导出成本几乎为零。
- 有香港身份证就能恢复买入权限吗?
- 这取决于真实居留情况与券商的审核结果。香港证监会明确,香港持牌公司可继续为内地投资者开立账户与提供服务,前提是相关服务并非在内地境内提供,并须符合全部开户与尽职审查规定。券商在受理身份信息更新时会核查真实居留,有公开报道显示,无实际居留记录的「投资入籍」类材料可能无法通过审核。另外,账户身份与税务居民身份是两件事:长期在境内生活、家庭与经济利益重心在境内的人,仍可能是中国税收居民,仍需就全球所得申报。
- 2028 年之后还有哪些合法渠道可以配置境外资产?
- 港股通、QDII 基金与跨境理财通是官方明确引导的合法渠道。这三条路径的资金在境内闭环、无需境外账户,代价是可投标的与额度受限,详见路线 C 的说明。
权威来源
本页涉及政策时点、券商安排与税务口径的内容均以官方源与主流财经媒体为准,全部免费可查,你可以逐个核对。
- 新华社《8 部门重拳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方案要点:2 年集中整治期、只允许单向卖出、财产安全不受影响
- 央广网《八部门联手整治:明确取缔境外券商非法跨境展业》全链条禁令与三类整治对象的完整表述
- 央广网《富途控股宣布调整内地服务》券商整改公告原文口径:6 月 12 日起暂停买入与资金转入
- 央广网《富途等三家涉罚境外券商落地整改》三家整改细则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内容
- 中国经济网《老虎、长桥、富途,整改集体落地》其他机构跟进时点,以及存量客户资产规模的披露
- 中国经济网《非法跨境展业整治进入执行阶段》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通函的具体要求(书面声明、指定银行账户)
- 上海证券报《香港证监会进一步提醒》香港证监会 6 月 10 日答疑:服务边界如何界定、是否适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
- 证券时报《香港投资账户开展 3 个月大核查》券商身份信息更新的实际类型与核查要求
- 澎湃新闻《跨境券商整改进行时》身份信息更新的适用条件,以及「投资入籍」类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公开案例
- 国家税务总局 2020 年第 3 号公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原文:20% 税率与汇算期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整治方案与后续进展的官方发布渠道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汇与跨境资金流动的官方口径
- 美国国税局(IRS)非美国居民预扣税与 1042-S 表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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